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徐州市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資助計劃”的通知
各單位:
現將2015年徐州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資助計劃”(以下簡稱市“雙創計劃”)人才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進重點
2015年市“雙創計劃”資助對象為自主創業類人才(A類)、企業創新類人才(B類)、事業單位創新類人才(C類)、高技能創新類人才等四種類型,包括:
1、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主導產業、重大科技創新工程以及“三重一大”項目建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
2、能夠在推進六大千億元工業高端發展、九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跨越發展、五大千億元服務業提速發展、現代農業高效發展中積極創新創業、發揮重大促進作用的高層次人才;
3、實施省級以上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創建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和技術服務平臺所需的高層次人才;
4、已獲得縣區或部門引才計劃重點資助的、申報單位給予較高薪酬、創新創業取得突出成績的高層次人才。
二、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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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主創業人才一般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經教育部認定的在海外取得學士學位并取得大學本科學歷,且在海外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創新人才一般具有博士學位(其中高技能創新類、文化創新類和基礎教育類學歷學位可適當放寬),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5年(含)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專業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的業績(博士學位學習時間可計算在內),必須在市外工作3年以上,并在此期間取得顯著的創新創業業績或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
3、申報人須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之間到我市創新創業并完成企業工商注冊相關手續或人才引進手續;
4、引進人才引進后能連續為引進單位服務3年以上;
5、申報單位須已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
6、引進的創新人才從到徐工作的第2月起,以申報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基數薪酬月平均不低于1萬元(事業單位創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可放寬至8000元);
7、申報自主創業人才和企業創新人才須已獲得縣區或部門引才計劃30萬元以上重點資助的高層次人才。
市內單位派出進修,人事關系仍在原單位的;企業(集團)內部跨區域人事調動的,不在申報范圍。
?。ǘ└黝惾诉x除必須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分別具備下列條件:
1、企業創新人才(B類)
企業創新人才是指我市各類規模以上科技型企業或現代服務業企業引進的,符合支持重點、掌握關鍵技術的高層次研究開發和管理人才。
?。?)有5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或者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工作業績突出、在業界有一定影響;
?。?)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由國家“千人計劃”和“萬人計劃”專家、省“雙創計劃”人才、“333工程”培養對象、“科技企業家”、“產業教授”創辦;②國家或省認定的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企業、軟件企業、動漫企業;③擁有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術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省級以上企業創新平臺;④獲得省以上有關部門、市、縣(市、區)、園區引才計劃資助(30萬元以上)的企業。
優先支持:本人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全職到企業工作的人才;百億元以上工業企業及50億元以上服務業企業引進的人才;企業高薪聘用的人才。
三、申報及遴選程序
2015年市“雙創計劃”申報,按照“材料一并申報、縣市逐級評選、擇優報省參評”的辦法進行。即各縣(市)區一律通過“彭城英才—網絡申報平臺”組織材料申報,縣級先行組織評審、確定資助對象;市“雙創計劃”資助對象,從縣區資助對象中評審擇優確定;入選市“雙創計劃”人才符合省“雙創計劃”申報條件的一律納入申報省“雙創計劃”人選,根據省級申報名額情況,從縣級資助對象未入選市“雙創計劃”人才中補充申報。
1、申報受理。各地要深入排查指導,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彭城英才網站(http://www.pcyc.gov.cn)進行申報,由市人才辦統一受理申報材料。各縣(市)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醫療衛生和文化單位在報送前須經各縣(市)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辦審核同意。
在我省其他地區已獲得過引才計劃資助的創業類人才可以申報我市 “雙創計劃”,創新類人才不再接受申報,已獲得過省“雙創計劃”、“江蘇特聘醫學專家”的高層次人才,不再接受申報我市“雙創計劃”。
2、審核推薦。各地人才辦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縣級評審。市級評審申報名額確定后,由縣區人才辦集中申報,并明確推薦排序。市科技局核實引進人才擁有科技成果、專利以及重點實驗室創新人才等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市人社局負責核實引進人才的身份、年齡、護照、國籍、學歷、經歷和業績等申報資料的真實性,以及高技能創新類人才申報實施工作。市教育局、衛生局、文廣新局分別核實基礎教育創新人才、衛生創新人才和文化創新人才申報材料中業務領域的專業性、真實性。
3、評審遴選。市人才辦會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技術評審、綜合評審和實地考察,擇優確定擬資助人選。
4、確定人選。擬資助人選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提請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后,面向社會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確定為資助對象。資助政策按徐委發〔2009〕29號文件執行。同時入選省、市“雙創計劃”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兩級資助。
四、申報材料
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各類證書、證明、合同、報表等材料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供原件的掃描文件或數碼照片。網上申報系統全年開放,分兩次進行評審,第一次時間為2015年6月份,第二次評審時間為12月份。
1、申報人可在網上在線填寫《徐州市“雙創計劃”申報書》,其中創業類人才填報A類申報書,企業創新類人才填報B類申報書,事業單位創新類人才填報C類申報書,高技能人才填報高技能人才引進計劃申報書。
2、按照網上在線申報的提示,提交各類證書、證明、協議、報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掃描文件或數碼照片。
3、在線填寫和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
?。?)引進人才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2000年以后取得的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職稱、資質證明(證書)、在原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資歷的證明材料;
?。?)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書及權屬證明。反映人才能力、業績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創業項目商業計劃書;
?。?)已創(領)辦企業的營業執照、會(審)計事務所的驗資證明、公司章程、相關財務報表;
?。?)創新類人才還需提供與新企業簽訂的引進協議或勞動合同、股權(或期權)證明書;
?。?)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各縣區人才辦和各牽頭部門提交《關于報送徐州市“雙創計劃”推薦情況的報告》和《徐州市“雙創計劃”申報情況匯總表》(各一式三份)。第一次評審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9日,第二次申報時間另行通知。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能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廣泛發動,密切配合,嚴格審查,保證質量。申報單位對引進人才的介紹和評價應依據充分、客觀公正。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并進行通報,5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和個人的申報。
為便于開展申報,我市申報受理地點設在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處(徐州市解放南路187號)。相關文件和申報表樣可從彭城英才網 (http://www.pcyc.gov.cn)和徐州黨建網(http://www.xzdj.cn) “人才工作”欄目中下載。
綜合管理部
2015年6月1日